乙、道教与皇权
道教是我国的土生土长的宗教,最早在民间活动。汉末的太平道曾组织黄巾农民大起义,他们提出了“太平世道”的政治理想。这种政治理想一直鼓舞着中国的农民,但在封建社会中又是无法实现的。魏晋以后,道教在统治阶级的武力威胁和利禄的引诱下,开始与统治阶级妥协,臣服于皇权之下,道教自身的内容也相应地有了变化,不少道士把民间道教引向了神仙道教,或者改造成适合于贵族需要的道教,从而出现了具有全国性规模的天师道等等。晋代著名道士葛洪坚决维护君权及纲常名教。他说“君,天也父也。”(《良规》)“欲求仙者,要当以忠孝和顺信为本,若德行不修,而但务方术,皆不得长生也。”(《微旨》)南朝的陶弘景积极为萧衍纂夺齐政权制造舆论,以后成了梁朝皇帝的谋士。《南史·陶弘景传》云:“国家每有吉凶征讨大事,无不前以咨询,月中常有数信,时人谓为山中宰相。”北魏寇谦之改革了旧天师道,提倡“以礼度为首”,制订了《太上经戒》,其中十戒里明确规定有“不得叛逆君王,谋害国家”等内容。隋唐时代,儒释道三教鼎立,有时道教居先,不少道士积极参与政治活动。唐太宗在得天下之后所发布的《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》说:“天下大定,亦赖无为之功,宜有改张,阐兹玄化。”可见唐初道教对国家政策的影响。道教经历了南宋金元的宗派分化以后,到明朝中叶以前,在统治者的扶持下,发展到了极为贵盛的地步。不少道教徒被国家委以重要的官职,深入宫廷,参与朝政,位极人臣,声势显赫,为历代所罕见。
丙、佛教与皇权
佛教是外来的宗教,有自己一套理论体系、教规和组织,但在我国历史各个阶段中,佛教教团的势力一直是从属于朝廷的,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管理,甚至成为政府的一个组成或派生的部分。佛教最初是通过国家的渠道传入中国的。公元一世纪以后,汉明帝首先派遣蔡(愔)、秦景等出使天竺,问道佛法,从此佛教开始在我国传播。初传时依附于黄老之学和神仙之术,传播的范围只在上层社会。后汉桓帝是第一位信奉佛教的皇帝,他信奉的目的是为了求神庇佑,挽救垂死的王朝。魏晋时期,佛教依附于玄学,开始中国化的过程,得到发展。南北朝时期,佛教在统治阶级的大力推行扶持、利用和限制的政策下,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了广泛和重要的影响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诸帝和北朝除“二武”(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)以外的统治者们都热衷于佛教的信仰和事业。他们中间有不少人都同声宣传印度传来的“转轮王”和“法王”的理想,自翊是“法主”、“佛法寄嘱人王”。东晋时曾开展一场“沙门不敬王者”的争论,重臣桓玄想要僧人礼敬王者,但遭到了以慧远为首的僧侣的强烈反对。慧远举出一个重要的理由是:如果沙门成就了功德,达到了成佛的目标,也就是“助王化于治道”,因此可以不必向王者屈膝行礼,这场争论实际上是皇权与教权的斗争,慧远在表面上取得了胜利,但实际上是巩固了皇权。东晋另一个高僧道安也公开宣称:“不依国主,则法事难立。”北魏僧统法果说:“能鸿(宏——引者)道者人主也,我非是拜天,乃是礼佛也。”他甚至把皇帝称为“当今如来”。宋文帝宣称:佛教是“行善、去恶、息刑的‘神道助教。’”认为“若使率土之滨,皆纯此教化,则我坐致太平。”这又可以看出,当时佛教所起的社会作用。在统治阶级的支持、扶植下,很多王朝便大事度僧、造寺、铸像、治经,并互相攀比,糜费了大量的国库资金。宋文帝为了“供养三宝”,竟耗去国家储备的三分之一。南北朝的统治者们一方面大力扶持、奖掖和利用佛教,另一方面也对佛教进行严密的防范和管制,自南北朝开始,政府就设有专门的机构和官职,对佛教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,当佛教在政治、经济方面一旦和朝廷的利益发生龃龉或矛盾时,朝廷便毫不吝惜的加以限制、取缔,甚至进行暴力镇压。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四次被佛教徒称为“法难”的,其中二次就在这段时期。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之所以要采取取缔佛教的行动,其重要的原因之一,就是因为佛教对他们的政权将可能产生威胁,皇权受到了挑战。当然其它因素也有一些,但远不如这个原因重要。经济、宗教、文化等各种现象,在专制社会中最终都会在政治上有所反映。
隋唐是佛教鼎盛阶段,佛教的教权与皇权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改变,仍然是教权在皇权之下。隋文帝在历史上以佞佛而著称。他从小生养在尼庵中,受佛教的薰陶甚深。登基后曾宣称:“佛以正法,付嘱国王,联是人尊,受佛咐嘱。”明显的将“君权神授”的观念强加于天下。又在这个思想的指引下,他在造寺、治经、铸像、度僧方面做了大量的活动。另一位隋场帝也自称是“菩萨戒弟子、皇帝总持”。他在京城或出外巡行时,总要带上一批僧、尼、道士、道姑,谓之“四道场”,尽情欢乐,“酒酣肴乱,靡所不至,以为是常。”(《资治通鉴》卷一八一)佛门的清净和自律的戒规,在这位弟子的眼里已经荡然无存,无法可依,皇权可以随意打破佛门的传统教权。再看看唐代,22个皇帝中除武宗李炎外,其它个个都信佛。武则天为了想当大周皇帝,参与了制造《大云经》的神话。道宣概括唐朝佛教的情况说:“皇唐御历,道务是崇,义学之明,方为弘远。”(《续僧传》卷一五)而北宋除徽宗崇道外,其余七帝也是信佛者,对佛教采取庇护、利用的政策。宋太宗自称是佛子再世(“朕曩世尝亲佛座”),“素仰释教”,认为“浮屠氏之教,有裨于政治,……联于此道,微究宗旨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篇》卷二三)“朕方隆教法,用福邦家。”(《宋会要辑稿·道释一》)至于偏安临安的南宋,更加依赖、庇护佛教,以维护他们的摇摇欲坠的王朝。在这个佛教臻于鼎盛并延伸的时期,佛教与国家的关系大致有如下的特点:
(1)在隋唐两宋时期,统治者奉行的是以儒学为本的方针,他们清楚地懂得宗教神学必须服从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的目的,儒学的伦理纲常是巩固统治的精神支柱,儒教大一统的礼乐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。唐太宗曾说:“朕今所好者,惟在尧舜之道、周孔之教,以为如鸟有翼,如鱼依水,失之必死,不可暂无也。”(《慎所好》)但是他们也采取兼容并蓄,多教并行的方针,充分发挥各教的有利作用,使之为国家政权服务。纵观这个时期,由于政治、经济、社会以及统治者的主观信仰等等原因,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佛教的态度有所不同,或抑或扬,但总的说来是采取扶助、支持、利用和限制的政策。当时“三教融合”,“三教无阙”,“会三归一”已是时代的潮流,在统治者看来,佛教的伦理可以弥补儒家伦理的功能,有益于皇家的教化作用。
(2)唐代统治者为了扶持佛教,不惜动用国库的钱帑,不顾民生疾苦,建造了大量的寺院、塔幢、佛像等等,度僧无数。另外,大力支持治经、译经事业,建立国家译场,招引礼遇名僧贤士,进行大规模译经的活动。例如,唐太宗为玄奘在长安建立了规模宏大、制度严密的译场,玄奘得以译出了佛经75部、1335卷,约占唐代译经总量的二分之一。宋太宗为印僧法天、天息灾、施护等人在开封设置了译经院,从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公元982)到仁宗景佑二年(1035)的54年中,共译出了梵本1428夹,564卷。
(3)国家为了加强对佛教的监督和管理,设置了一整套严密的僧职系列和行政管理制度。北魏管理佛教等事务的机构是设在中央的昭玄寺,长官为僧人。唐代管理僧尼的是尚书省礼部的祠部,长官均由俗人任职,但需经祠部批准任命,这使佛教管理成了世俗行政的一部分。另外,为了控制僧侣人数,唐宋沿袭旧制采用度牒制度,还建立了专门的僧道户籍,甚至容许僧伽在一定范围内有司法审理的权利。再次,国家通过唐初的均田制和以后颁行的寺观常住田的标准,直接控制寺院的经济,借以遏制僧侣地主的兼并和寺院经济的膨胀,但事实证明,这种经济干预只起到了部分作用。
(4)如上所述,唐宋时期对佛教的政策,凡有利于皇权的就扶植、利用,不利的则毫不犹豫地进行干涉、打击,甚至尽行消灭。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“三武一宗”的禁佛事件或“法难”,唐宋之际出现的唐武宗和周世宗的禁佛事件,都是统治阶级对佛教发展过滥所采取的打击行动。唐武宗“会昌二年”的“会昌法难”,共拆寺庙4600余所,还俗僧尼26万余人,拆招提、兰若(小寺庙)4万余所,收膏腴良田数千万顷。这次禁佛事件虽然起因于道教,武宗溺爱道教,因此佛道发生了矛盾,道教假统治者之手来打击佛教,但在这一事实后面还可以看到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,正如武宗废佛敕所说:“僧徒日广,佛寺日崇,劳人力于土木之功,夺人利于金宝之饰,……坏法害人,无逾此道。”可见“土木之功”和“金宝之饰”的问题才是禁佛的主要原因之一。后周武宗禁佛发生于显德二年(955),共废寺3336所,废佛的主要原因还是僧尼管理功能渐驰,寺僧浮滥,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赋税与兵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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