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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王弼:道德真经注卷之二
  • 浏览 1006 次 【字号 】 发布日期:[ 2013-6-1 ]

  • 魏王弼:道德真经注卷之二

    二十一章

    孔德之容,唯道是从。

    孔,空也。唯以空为德,然后乃能动作从道。

    道之为物,唯恍唯惚。

    恍惚无形,不系之叹。

    忽兮恍兮,其中有象;恍兮忽兮,其中有物。

    以无形始物,不系成物,万物以始以成,而不知其所以然。故曰恍兮惚兮,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也。

    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;

    窈冥,深远之叹。深远不可得而见,然而万物由之,其可得见,以定其真。故曰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也。

    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

    信,信验也。物反窈冥,则真精之极得,万物之性定。故曰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也。

    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,

    至真之极,不可得名,无名则是其名也,自古及今,无不由此而成。故曰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也。

    以阅众甫。

    众甫,物之始也。以无名说万物始也。

    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?以此。

    此,上之所云也。言吾何以知万物之始於无哉,以此知之也。

    二十二章

    曲则全,

    不自见,则其明全也#1。

    枉则直,

    不自是,则其是彰也。

    洼则盈,

    不自伐,则其功有也。

    弊则新,

    不自矜,则其德长也。

    少则得,多则惑。

    自然之道,亦犹树也。转多转远其根,转少转得其本。多则远其真,故曰惑也;少则得其本,故曰得也。

   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。

    一,少之极也。式,犹则之也。

    不自见,故明;不自是,故彰;不自伐,故有功;不自矜,故长。夫唯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。古之所谓曲则全者,岂虚言哉,诚全而归之。

    二十三章

    希言自然。

    听之不闻名曰希。下章言道之出言,淡兮其无味也,视之不足见,听之不足闻。然则无味不足听之言,乃是自然之至言也。

    故飘风不终朝,骤雨不终日。孰为此者?天地。天地尚不能久,而况於人乎?

    言暴疾美兴不长也。

    故从事於道者,道者同於道,

    从事,谓举动从事於道者也。道以无形无为,成济万物,故从事於道者,以无为为君,不言为教,绵绵若存。而物得其真,与道同体,故曰同於道。

    德者同於德,

    得,少也,少则得,故曰得也。行得则与得同体,故曰同於得也。

    失者同於失。

    失,累多也,累多则失,故曰失也。行失则与失同体,故曰同於失也。

    同於道者,道亦乐得之;同於德者,德亦乐得之;同於失者,失亦乐得之。

    言随行其所,故同而应之。

    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

    忠信不足於下焉,有不信也。

    二十四章

    跂者不立,

    物尚进则失安,故曰企者不立。

    跨者不行,自见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无功,自矜者不长。其在道也,曰余食赘行。

    其唯於道而论之,若却至之行,盛馔之余也。本虽美更可秽也,本虽有功而自伐之,故更为疣赘者也。

    物或恶之,故有道者不处。

    二十五章

    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

    混然不可得而知,而万物由之以成,故曰混成也。不知其谁之子,故先天地生。

    寂兮寥兮,独立不改,

    寂寞无形体也。无物之匹,故曰独立也。返化终始不失其常、故曰不改也。

    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。

    周行无所不至而免殆,能生全大形也,故可以为天下母也。

    吾不知其名,

    名以定形,混成无形,不可得而定,故曰不知其名也。

    字之曰道,

    夫名以定形,字以称可言。道取於无物而不由也,是混成之中,可言之称最大也。

    强为之名曰大,

    吾所以字之曰道者,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。责其字定之所由,则系於大,大有系则必有分,有分则失其极矣。故曰强之为名曰大。

    大曰逝,

    逝,行也,不守一大体而已,周行无所不至,故曰逝也。

    逝曰远,远曰反。

    远,极也,周无所不穷极,不偏於一逝,故曰远也。不随於所适,其体独立,故曰反也

    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

    天地之性人为贵,而王是人之主也。虽不职大,亦复为大。与三匹,故曰王亦大也。

    域中有四大,

    四大,道、天、地、王也。凡物有称有名,则非其极也。言道则有所由,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。然则是道称中之大也,不若无称之大也。无称不可得而名曰域也,道、天、地、王皆在乎无称之内,

    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。

    而王居其一焉。

    处人主之大也。

    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    法谓法则也,人不违地,乃得全安,法地也。地不违天,乃得全载,法天也。天不违道,乃得全覆,法道也。道不违自然,乃得其性,法自然者。在方而法方,在圆而法圆,於自然无所违也。自然者,无称之言,穷极之辞也。用智不及无知,而形魄不及精象,精象不及无形,有仪不及无仪,故转相法也。道顺自然,天故资焉;天法於道,地故则焉;地法於天,人故象焉。所以为主其一之者,主也。

    二十六章

    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。

    凡物轻不能载重,小不能镇大。不行者使行,不动者制动,是以重必为轻根,静必为躁君也。

    是以圣人终日行不离辎重。

    以重为本,故不离。

    虽有荣观,燕处超然。

    不以经心也。

    奈何万乘之主,而以身轻天下。轻则失本,躁则失君。

    轻不镇重也,失本为丧身也,失君为失君位也。

    二十七章

    善行无辙迹,

    顺自然而行,不造不始,故物得至而无辙迹也。

    善言无瑕谪,

    顺物之性,不别不析,故无瑕谪可得其门也。

    善数不用筹策,

    因物之数,不假形也。

    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,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。

    因物自然#2,不设不施,故不用关楗绳约,而不可开解也。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,因物之性,不以形制物也。

   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

    圣人不立形名,以检於物,不造进向以殊弃不肖,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,故曰无弃人也。不尚贤能,则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则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则民心不乱。常使民心无欲无惑,则无弃人矣。

    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,是谓袭明。故善人者,不善人之师;

    举善以师不善,故谓之师矣。

    不善人者,善人之资。

    资,取也。善人以善齐不善,以善弃不善也#3,故不善人,善人之所取也。

    不贵其师,不爱其资,虽智大迷。

    虽有其智,自任其智不因物,於其道必失,故曰虽智大迷。

    是谓要妙。

    二十八章

    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。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於婴儿。

    雄,先之属。雌,后之属也。知为天下之先也,必后也,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也。溪不求物而物自归之,婴兄不用智而合自然之智。

    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。

    式,模则也。

    为天下式,常德不忒,

    忒,差也。

    复归於无极。

    不可穷也。

    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复归於朴。

    此三者,言常反终后乃德全其所处也。下章云反者道之动也,功不可取,常处其母也。

    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则为官长,

    朴,真也。真散则百行出,殊类生,若器也。圣人因其分散,故为之立官长,以善为师,不善为资,移风易俗,复使归於一也。

    故大制不割。

    大制者,以天下之心为心,故无割也。

    二十九章

   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,吾见其不得已。天下神器,

    神,无形无方也。器,合成也。无形以合,故谓之神器也。

    不可为也。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

    万物以自然为性,故可因而不可为也,可通而不可执也。物有常性而造为之,故必败也;物有往来而执之,故必失矣。

    故物或行或随,或歔或吹,或强或羸,或挫或隳。是以圣人去甚,去奢,去泰。

    凡此诸或,言物事逆顺反覆,不施为执割也。圣人达自然之至,畅万物之情,故因而不为,顺而不施,除其所以迷,去其所以惑,故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之也。

    三十章

    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

    以道佐人主,尚不可以兵强於天下,况人主躬於道者乎?

    其事好还。

    为始者务欲立功生事,而有道者务欲还反无为,故云其事好还也。

    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

    言师凶害之物也,无有所济,必有所伤。贼害人民,残荒田亩,故约荆棘生也。

    善有果而己,不敢以取强。

    果,犹济也。言善用师者,趣以济难而已矣,不以兵力取强於天下矣。

    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

    吾不以师道为尚,不得已而用,何矜骄之有也。

    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。

    言用兵虽趣功果济难,然时故不得已当复,用者但当以除暴乱,不遂用果以为强也。

    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。

    壮,武力暴兴也,喻以兵强於天下者也。飘风不终朝,骤雨不终日,故暴兴必不道早已也。

    三十一章

   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,物惑恶之,故有道者不处。君子居则贵左,用兵则贵右。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,恬澹为上。胜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乐杀人。夫乐杀人者,则不可以得於天下矣。吉事尚左;凶事尚右。偏将军居左,上将军居右,言以丧礼处之。杀人之众,以悲哀泣之,战胜以丧礼处之。

    三十二章

    道常无名,天下莫能臣也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。

    道无形不系,常不可名,以无名为常,故曰道常无名也。朴之为物,以无为心也,亦无名,故将得道,莫若守朴。夫智者可以能臣也,勇者可以武使也,巧者可以事役也,力者可以重任也,朴之物,愤然不偏,近於无有,故曰莫能臣也。抱朴为无,不以物累其真,不以欲害其神,则物自宾而道自得也。

    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

    言天地相合,则甘露不求而自降;我守其真性无为,则民不令而自均也。

    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。夫亦将知止,知止所以不始。

    始制,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。始制官长,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。过此以往,将争锥刀之末,故曰名亦既有。夫亦将知止也,遂任名以号物,则失治之母也,故知止所以不殆也。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与江海。

    川谷之以求江与海,非江海召之,不召不求而自归者。世行道於天下者,不令而自均,不求而自得,故曰犹川谷之与江海也。

    三十三章

    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

    知人者,智而已矣,未若自知者,超智之上也。

    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

    胜人者,有力而已矣。未若自胜者,无物以损其力。用其智於人,未若用其智於己也;用其力於人,未若用其力於己也。明用於己,则物无避焉;力用於己,则物无改焉。

    知足者富,

    知足自不失,故富也。

    强行者有志。

    勤能行之,其志必获,故曰强行者有志矣。

    不失其所者久,

    以明自察,量力而行,不失其所,必获久长矣。

    死而不亡者寿。

    虽死而以为生之道不亡,乃得全其寿。身没而道犹存,况身存而道不卒乎?

    三十四章

    大道泛兮,其可左右。

    言道泛滥,无所不适,可左右上下周旋,而用则无所不至也。

    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,功成不名有。衣养万物而不为主,常无欲,可名於小;

    万物皆由道而生,既生而不知其所由#4,故天下常无欲之时,万物各得其所#5。若道无施於物,故名於小矣。

    万物归焉而不为主,可名为大。

    万物皆归之以生,而力使不知其所由,此不为小,故复可客於大矣。

    以其终不自为大,故能成其大。

    为大於其细,图难於其易。

    三十五章

    执大象,天下往。

    大象,天象之母也,不寒,不温,不凉,故能包统万物,无所犯伤。主若执之,则天下往也。

    往而不害,安平大。

    无形无识,不徧不彰,故万物得往而不害妨也。

    乐与饵,过客止。道之出口,淡乎其无味,视之不足见,听之不足闻,用之不足既。

    言道之深大。人闻道之言,乃更不如乐与饵应时感,悦人心也。乐与饵则能令过客止,而道之出言,淡然无味。视之不足见,则不足以悦其目;听之不足闻,则不足以娱其耳。若无所中,然乃之,不可穷极也。

    三十六章

    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,是谓微明。

    将欲除强梁,去暴乱,当以此四者。因物之性,令其自戮,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,故曰微明也。足其张令之足,而又求其张,则众所歙也。与其张之不足,而改其求张者,愈益而己反危。

    柔弱胜刚强。鱼不可脱於渊,国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
    利器,利国之器也。唯因物之性,不假形以理物。器不可睹,而物各得其所,则国之利器也。示人者,任刑也。刑以利国,则失矣。鱼脱於渊,则必见失矣。利国器而立刑以示人,亦必失也。

    三十七章

    道常无为,

    顺自然也。

    而无不为。

    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。

    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

    化而欲作,作欲成也,吾将镇之无名之朴,不为主也。

    无名之朴,夫亦将无欲。

    无欲竞也。

    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定。

    道德真经注卷之二

    #1则其明全也:原本作『其名则全也』,据张本改。

    #2因物自然:原本作『自物因然』,据张本改。

    #3以善弃不善也:句首疑脱『不』字。

    #4所由:原本作『由所』,据张本改。

    #5各得其所:『其』字原脱,据张本加。
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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